[返回文章列表] [返回最愛列表] > 文章類別:神佛傳說

土地公(福德正神)

張貼者:Allan
閱讀人數:19765人 張貼日期:2024-03-11 01:30:00
1             加Line好友    加Line社群

影片連結:
https://youtu.be/BKWaM4SqL2U


土地公,又稱福德正神、福德老爺、福德伯公、土地公伯、土地神、土地爺、社神、社公等。
琉球稱為土帝君。

土地神乃中國民間信仰普遍的神明之一,主要流行於漢族地區,部分受漢文化影響的民族也有信仰。
土地神屬於民間信仰中的地方保護神,是具有福德的善鬼神;

在中國大陸,中華民國時期及之前,凡有漢人群居住的地方就有供奉土地神的情景。
在中國傳統文化中,祭祀土地神即祭祀大地,現代多屬於祈福、求財、保平安、保農業收成之意。
土地神也是道教諸神中地位較低,也是與人民較親近的神祇。

臺灣民間信仰之中,玄壇真君與福德正神(土地公),是公司、商社的財神與守護神祇,習俗滲透至今,定正月初五玄壇真君巡遊人間之日為開工日;十二月十六尾牙日,即土地神年終的牙祭日,商家或機關在此日宴請員工。

土地神的起源
土地伯公神位
「土」在上古時代與「天」被古人視作為神。象形文字描繪出古人所需要表達的事物,「土」字的由來或源自於古人膜拜的圖騰柱。經過社會的發展和歷史的演變,古人在「土」字邊加上了「礻」字旁,以「社」代表古人膜拜的神,後演變而成社神。

中國自古就有土地神的崇拜。
《孝經》:「社者土地之王,土地廣博不可遍敬,故封土以為社而祀之,以報功也。」
《春秋公羊解詁》云:「社神者,土地之主也」;
《通俗篇》則載:「今凡社神,俱呼土地。




《左傳.昭公二十九年》云:「社稷之神為上公。」杜預解釋之曰:「用幣於社,謂請教於上公。」
《後漢書.方術傳》亦有社公之名。後世遂稱之為土地公。
《春秋左氏傳》載,炎帝十一世孫句龍,因為平定九州有功,官居后土之職,並封為上公,他死後祀之為「社」,而成為土地公。所謂土地神就是社神,其起源是來是對大地的敬畏與感恩;

說文解字:「社,地主爺」,顧名思義,社就是土地的主人,社稷就是對大地的祭祀,又有后土之說;
《禮記》:「后土,社神也」;
史記·封禪書:「湯以伐夏,祭告后土」,後漸由自然崇拜轉化為人格神;
禮記祭法:「共工氏之霸九州也,其子曰后土,能平九州,故祀以為社。」,此似為社神人格化之始。

祭拜土地神的日子稱為社日,分春社和秋社。

在一般民間的信仰中,神明多半會有明確的出身,但民間流傳的土地神的說法很多,眾說紛紜,多至不勝枚舉,此舉兩例。

一說為:周朝一位官吏張福德,生於周武王二年(公元前1134年)二月二日,自小聰穎至孝,三十六歲時官運來臨,在周成王24年(公元前1098年)榮任朝廷總稅官,為官廉正,勤政愛民,至周穆王三年(公元前1032年)辭世,享年一百零二歲。

因在古時,人類喜留美髯,壽終3天容貌不變,宛如活人之相,眾人前往瞻仰,人皆稱奇。福德逝世之後,改由魏超接任統稅官,其人奸惡無常,愛財如命,因有權勢在身,橫行霸道,想起張福德生前為官廉正,百姓感其恩德,念念不忘。
有一貧戶以四大石圍成石屋奉祀,不久由貧轉富,百姓咸信神恩保佑,乃合資建廟並塑金身膜拜,取其名而尊為「福德正神」,故生意人常祀之,以求生意發展。





另一說為:周朝時,一位上大夫的家僕張福德(或張明德),主人赴遠他地就官,留下家中幼女,張明德帶女尋父,途遇風雪,脫衣護主,因而凍死途中。臨終時,空中出現「南天門大仙福德正神」九字,蓋為忠僕之封號,上大夫念其忠誠,建廟奉祀,周武王感動之餘說:「似此之心可謂大夫也」,故土地公有戴宰相帽者。

民間信仰中,土地神是各地不同的,也是有任期限制的。甚至有德之人死後,可被上帝封為土地神。如蒲松齡《聊齋誌異》書中,就有一位溺死於河中的「王六郎」鬼魂,頗有慈愛之心,不忍以一位抱著嬰兒的婦女為替身,被玉皇上帝任命為山東招遠鄔鎮的土地神。

土地神的神格與職能
一般來說土地神是基層的神明,專家學者認為土地公為地方行政神,保護鄉里安寧平靜。也有學者認為其屬於城隍之下,掌管鄉里死者的戶籍,是地府的行政神。若縣長為土地公加冠晉爵,代表加冕授階,戴上官帽後的福德正神,晉升到相當於(縣)城隍爺的位階。

故漢族許多地區的習俗,每個人出生都有「廟王土地」——即所屬的土地廟,類似於每個人的籍貫;人去世之後,道士做超度儀式(即做道場)時,都會去其所屬土地廟作祭祀活動。或者是新死之人的家屬,到土地神廟,稟告死者姓名生辰等資料,以求土地神為死者引路。

閩南人則認為,土地神可以保佑農業收成,也可以保佑生意人經商順利,旅客旅途平安,甚至還保護墳墓,不受邪魔的侵擾。土地神是功能性極強的神明。一般說法,土地神為地方之守護神祇,為鄉里之神,也有財神的性質。



臺灣民間信仰之中,玄壇真君與福德正神(土地公),是公司、商社的財神與守護神祇,習俗滲透至今,定正月初五開工日(即玄壇真君巡遊人間之日),十二月十六尾牙日(即土地神年終牙祭日)。


在廣東、香港、澳門、閩南、潮汕、臺灣、琉球等地區,有的土地神旁伴有土地神的夫人,稱為土地婆、伯婆、伯姆等。

而土地神的造像有塚(塚土型伯公見於六堆),石,樹,祠,偶等類型。一般都是以長者形象出現,但服飾則有所不同,市區、鬧區的土地神像多為富人樣貌,甚至手持玉如意、金元寶、銀錠。田野地區的土地神像一般多持柺杖。山區的土地神像,則有騎馬、騎虎甚至騎龍、麒麟的。有些地區會將土地神像以文官樣貌呈現,以崇高其神格。

土地神也兼具財神的神格,持有物品主要是,左手拿金元寶或銀錠、右手拿拐杖或如意為主。官帽則是丞相帽或員外帽為主,有少數地區則是狀元帽,例如彰化縣花壇鄉白沙坑文徳宮有戴狀元帽的土地公,據說是紀念當地的名士曾維楨。

台灣傳說「土地神轄山中虎」,而土地神坐騎也常被認為是虎,也有傳說虎神能守護廟境。故許多廟宇會在土地神的供桌下供奉一座虎的雕像,謂之「虎爺」、「虎將軍」。


土地廟,又稱福德廟、伯公廟,為民間供奉「土地神」的地方(廟宇),多於民間自發建立的小型建築,屬於分布最廣的祭祀的建築,鄉村各地均有分布。

土地廟因神格不高,且為基層信仰,多半造型簡單,簡陋者於樹下或路旁,以兩塊石頭為壁,一塊為頂,即可成為土地廟,俗稱「磊」型土地廟。



也有簡單以水泥或磚塊砌成小廟,甚至有工廠開模具,以水泥灌製大量生產,也有土地廟因香火鼎盛,逐漸中大型化者。


於土地公生日(土地誕:春社:農曆二月初二,或得道日:中秋:農曆八月十五日)可在前一晚,行還願祭典,當日則準備牲禮、水果、祭品到土地廟壇祭拜。

在北臺灣,一定要燒一種紙錢「福金」,據說是土地公行事專用的紙錢[3],相對於天庭用的壽金,福金是零錢性質,但因是土地公所用,故反而比面積更大的「刈金」地位稍高(「刈金」為神靈的兵卒;或者去世三年以上的死者所用)[4],福金如今已成為眾神所用的零錢。農家會把一疊福金綁在竹竿上,設於田間,當作土地公的神位祭拜,俗稱「土地公拐」。南臺灣不流行「福金」,僅以「壽金」燒給土地公,早年多燒「小花壽」(面積較小的「壽金」),故有少部分當地人稱「小花壽」為「土地公金」,由於南北交流,今日許多南部的金紙業者,在壽金上印刷「福金」或「福德正神寶用」等字樣,視為福金,亦稱「土地公金」。近日有一種新式現代紙錢,上繪有土地公肖像,亦稱「土地公金」[4]。

《諸羅縣志‧卷之八》:「二月二日,街衢社裡斂錢演戲,賽當境土神;蓋仿古『春祈』之意。」
《諸羅縣志‧卷之八》:「中秋祀當境土神,與二月二日同,仿『秋報』也。

四境歌吹相聞,謂之『社戲』。
會飲賞月,製大餅以象之;士子硃書『元』字,用骰子擲四紅奪餅,預取『秋闈奪魁』之兆。」,故所謂春祈秋報即與上述兩日相同,現今之祭儀應為舊有社祭習俗之變。

作牙:「作牙」,習俗上舊曆每月的初二、十六,商家都祭拜「本地財神」(通常當地財神即為土地公),稱之「作牙」,又稱「牙祭」、「作禡」。有些地方是朔望(初一、十五)祭拜土地公。




掃墓:民間認為土地神乃墓園之守護,故掃墓前需先祭拜土地神,答謝其看守墳墓之辛勞。










【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