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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上春樹:你要學會堅持做自己喜歡的事

張貼者:Allan
閱讀人數:18519人 張貼日期:2018-01-23 13:4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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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起村上春樹,很多人會想到「諾貝爾文學獎常年陪跑者」這一標籤。儘管讀者一次次為他遺憾,但得不得諾獎,村上本人卻是不怎麼感冒的。



2003年,村上的御用翻譯家林少華問他關於諾獎的問題,村上回答:「對於我而言,最重要的是讀者,諾貝爾文學獎那東西政治味道極濃,不怎麼合我的心意。」



村上就是這樣,寫想說的話,講想講的故事,不受名利煩擾,只求內心寧靜。在日本文壇,他是個別具一格的作家,文風獨特,行事也和常人不同。

村上很少與外界往來,不屬於任何作協組織,不愛拋頭露面,不上電視,不做報告,採訪也很有限。在別人都想一夜成名的年代裡,村上卻努力把自己活成了個普通人。

他說:「不管全世界所有人怎麼說,我都認為自己的感受才是正確的。無論別人怎麼看,我絕不打亂自己的節奏。」

極度自律,我行我素,村上的特立獨行,恰恰成就了日本文壇一道靚麗的風景。

01
1949年1月12日,村上春樹出生在日本京都市伏見區。父母都是國語教師,受家庭薰陶,村上春樹從小就非常喜歡讀書。

村上讀小學時,父親有意培養他對日本古典文學的興趣,但他始終未能入道,反而對西方文學情有獨鍾。

但這位愛讀書的少年著實算不上是個好學生,進入中學後,村上常因學習不用功挨老師的打。



回憶當初的叛逆,村上表示:「不想學的、沒興趣的東西,再怎麼樣都不學。」



讀高中後,村上的逆反心理更嚴重了,整日和女生廝混,抽菸、逃課,活脫脫一個「問題少年」。但他對書籍的熱愛卻只增不減,上升到了「痴」的境界。

他形容自己看書就像拿鐵鍬往煤爐裡鏟煤,不管什麼煤都往裡鏟,來者不拒。

他閱讀英文原著,一頁一頁地翻,一本一本地啃,還把自己喜歡的美國驚悚小說用母語翻譯出來。

大量的閱讀增強了他對文字的敏感度,使他更擅長從轉瞬即逝的變化中捕捉情緒,不知不覺間為他的小說創作打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也是在這段時間裡,村上瘋狂地迷上了爵士樂,常常餓著肚子將午餐錢省下來買唱片——這種痴迷一直延續到了今天。

大學期間,村上幾乎不去學校,而是在新宿打零工,把時間花在了泡吧、讀書、聽音樂裡。在村上22歲時,他遇到了一生摯愛陽子,為了結婚,甚至休學了一段時間。

因此,村上在早稻田大學足足讀了7年,才討得了一紙文憑。但那又有什麼關係呢?他一直和自己最喜歡的一切待在一起,那就夠了。



村上是一個特別令人羨慕的人,不是羨慕他如今的成就,而是他那種隨心所欲的生活狀態。他太知道自己想要什麼了,想做的事,別人再怎麼反對,他也要去做的,不想做的事,別人也根本無法強迫他一分一毫。

這種生活的底氣、任性的狀態,是很多按部就班、循規蹈矩的人羨慕不來的珍貴。





02
婚後,村上和陽子在國分寺一幢大樓的地下室裡開起了酒吧,白天賣咖啡,晚上賣酒,聽他最愛的爵士樂。

酒吧的經營並不容易,三年不到,因為還不清貸款,小兩口被大樓的業主趕了出來,只得遷往他處。後來,雖然店舖敞亮了,卻又有了新的債務。

對這樣的生活,村上感慨道:「總也無法不慌不忙地靜下心來,竟成了我的人生主旋律。」

他的二十多歲,是一場無邊無際的兵荒馬亂,是他無論在時間上還是經濟上,都沒有餘裕去享受的青春。



但村上仍然堅持著自己喜歡的一切:

「你要做一個不動聲色的大人了。不准情緒化,不准偷偷想念,不准回頭看。去過自己另外的生活。你要聽話,不是所有的魚都會生活在同一片海裡。」

村上寫在《舞!舞!舞!》中的這段話,大概就是說給年輕時那個為生活奔忙的自己聽的吧。

就在村上為貸款愁得焦頭爛額時,竟然在回家路上撿到了錢,金額不多不少恰恰就是要還的數目。

戲劇性的情節就這樣真實地上演在村上的現實生活中,大概為了所愛一往無前的人,就連上天也對他格外眷顧吧。

村上30歲時,有次在神宮球場觀看棒球聯盟的揭幕戰,突然莫名其妙地產生了一種寫小說的慾望。

用村上的話來形容,就像是「有什麼東西慢悠悠地從天上飄下來,而我攤開雙手牢牢地接住了它。





於是,在每個妻子睡下的夜晚,村上就在吃飯的桌子上唰唰地寫,完成了自己的首部小說《且聽風吟》。



這部小說最初是用全英文寫的,因為詞彙量有限,村上不得不保持語言的簡潔與邏輯的通暢。不料這樣的創作方式,竟使得作品整體的風格清新明快。

因此該書一經出版,就斬獲了《群像》雜誌的新人大獎。有趣的是,如果不是這次意外獲獎,或許村上再也不會見到這部作品,因為他將稿件一股腦兒全寄到了組委會,連複印件都沒有留下。

不得不說,村上很有運氣,但運氣背後,是他多年來深厚的文學積累,是一顆對文字敏感的心。那天在棒球場慢慢飄下來的東西,確實被他牢牢地接住了,且再也不肯放手。

03
《且聽風吟》獲獎之後兩年,村上決定成為一個職業小說家。

當時,爵士樂酒吧的生意已經慢慢有了起色,周圍朋友都勸他不要衝動,但他還是堅定了自己的選擇。

他說:
「這是人生的緊要關頭,得當機立斷,痛下決心,哪怕一次也行,總之我得拼盡全力試試寫小說,如果不成功,那也沒有辦法,從頭再來不就行了。」

就這樣,抱著試一試的輕鬆心態,村上登上了小說家的舞台。

從那時起,他對個人時間的管理格外嚴苛:早上5點起床,晚上10點就寢,每天寫作4個小時,長跑10公里,如此這般,一堅持就是35年!



他還是馬拉松的狂熱愛好者,35年每天堅持跑步,多次參加馬拉松及超級馬拉松,無論到哪兒身邊總少不了一雙運動鞋。

長跑不僅幫他減掉了多餘的體重,還幫他戒掉了菸癮,甚至他大多數作品的靈感都來源於長跑途中。

因此他說出了那句發自肺腑的名言:

「跑步這東西和意志沒多大關聯,但是喜歡的事自然可以堅持,不喜歡的怎麼也長久不了。





小說家是講故事的人,需要源源不斷的素材積累,對此,不同的作家有不同的採集方式。

有的人求於外,如海明威主動投身戰爭,沉溺於鬥牛,去非洲狩獵,滿世界釣魚,用外部的刺激來獲取創作的靈感;

有的人求於己,將日常生活中邂逅的人和事收納於心,細細咀嚼,傾吐之間便成風景。

村上就屬於後者。正因為對外界依賴的少,所以精神才更自由、更獨立。



但凡搞寫作的,多少都有點文人的「自重」,對自己的作品總有一種過度的保護欲,聽不得批評和指指點點。

但村上對這種事卻格外謙卑,他的每一部作品幾乎都闖過了重重的關卡,經過無數次打磨後才肯亮相。一改,再改,改上六七次才勉強算得上滿意。

出版前給妻子看,出版時給編輯看,出版後給讀者看,再反過來從讀者的信件中聽取批評和建議。

寫作不難,成名不難,難的是成名後還能保持初心去寫作。正是村上對待寫作的謙卑,才成就了一部部打動人心的經典作品。

堅持、自由、謙卑,大概就是除作品之外,村上帶給我們的更重要的東西。

村上說:

「每個人的天賦和際遇不同,當你選擇開始做一件喜歡的事情的時候,並非都是坦途,有鼓勵,也有打擊,但既然喜歡,並且享受著,一定要堅持下去啊!」

他波瀾壯闊的一生,大概就是一個大寫加粗了的「我喜歡」!

喜歡讀書,就一本一本去啃;

喜歡爵士,就休學去開酒吧;

喜歡陽子,就與之廝守一生;

喜歡跑步,就風雨無阻;

喜歡寫作,就筆耕不輟……

人活著,就是要做自己喜歡的事情。無憂,無慮,無怨,無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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