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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愉快地活著,是一門專業
 
	
		其實很簡單
	
		就是能夠讓自己愉快
	
		並且能夠給他人帶來愉快
		 
 
	
		卡爾·蘭塞姆·羅傑斯(Carl Ransom Rogers,1902-1987),
		美國心理學家,從事心理諮詢和治療的實踐與研究,並因“以當事人為中心”的心理治療方法而馳名。
 
	
		1947年當選為美國心理學會主席,1956年獲美國心理學會頒發的傑出科學貢獻獎。
 
	
		今天這篇文章,將分享羅傑斯在幾十年的心理諮詢事業中總結的13條人生經驗。
		 
 
	
		如果我以一種帶著面具的方式與他人相處,
		維持一種與內心體驗不同的表面的東西,于人於己毫無幫助。
		
		 
 
	
		羅傑斯說:“
	
		在我生氣和不滿時,做出一副平靜和友善的樣子,是沒有用的;
	
		不懂裝懂,是沒有用的;
	
		在某一時刻實際上充滿敵意,卻裝作一個仁慈的人,是沒有用的;
	
		如果實際上既害怕又缺乏信心,卻做出非常有把握的樣子,是沒有用的。
 
	
		總之,當我感到不舒服,卻裝出一切都好的樣子,毫無益處。
		 
 
	
		實際上,我在個人關係上所犯的大多數錯誤,我對於別人無所助益的大多數情況,都可以用一個事實來說明:即出於某種自我防禦的原因,我的表面行為與自己的實際感受背道而馳。
	
		”
 
	
		當我以接納的心態聆聽自己時,當我能夠成為我自己時,我感覺自己更有效力。
 
	
		換句話說,我只要接受自己的真實存在,我就能夠有所變化;
	
		就能夠超越自己現有的存在樣式,從而也導致人際關係變得真實。
		
		 
 
	
		羅傑斯說:
	
		“
	
		我覺得我自己已經學會變得更真切地聆聽我自己;
	
		以至於我比過去能夠更真切地知道在特定時刻我所感受到的東西:
	
		意識到我在生氣,或者的確感到我在排斥某當事人;
	
		或者感到對某個人充滿了熱忱和友愛;
	
		或者對正在發生的事情毫無興致,厭煩不已;
	
		或者我急於理解某個人;
	
		或者我渴望或害怕與某個人建立關係。
  
 
		 
 
	
		我發現,
		當我願意接納這些感受,如同接納溫情、興趣、寬厚、友好等感受一樣時;
	
		我與他人的關係才會變得真實自然,才能不斷成長,才能流暢地變化。
		
		 
 
	
		羅傑斯說:
	
		“
	
		對於從別人那裡聽到的大多數陳述,我們的第一反應就是對此做出直接的評價或判斷,而不是去理解它。
 
	
		當一個人表達了某種感受、態度、信念,我們傾向於不加思索地認為:
	
		那是對的;那是愚蠢的;那是不正常的;
		那是不合理的;那是錯誤的;那是不友好的。
 
	
		我們很少容許自己去仔細地理解他的陳述對他本人來說究竟有什麼意義。
		 
 
	
		如果我讓自己真正去理解另一個人,我或許會被那種理解所改變。我們都害怕改變。
	
		”
 
	
		羅傑斯說:
	
		“
	
		當我與那些陷入痛苦的來訪者一起工作時,我進入並努力去理解他們的稀奇古怪的世界;
	
		去理解並認識那種感到生活過於悲慘而無法忍受的態度;
	
		理解那種感覺自己卑微無用——每一種理解都以某種方式豐富了我自己。
  
 
		 
 
	
		我從這些體驗中以各種方式學到的東西使我發生變化,使我與眾不同,並且使我成為一個更能與他人共鳴的人。
		 
 
	
		也許更為重要的事實是,我對這些當事人的理解使得他們也發生變化。
 
	
		這種理解使他們接納自己的恐懼和稀奇古怪的想法,接納不幸和沮喪的感受,接納他們充滿勇氣、善良、愛和敏銳感受的那些重要時刻。
	
		”
 
	
		敞開心扉創造一種安全氛圍,使他人可以與我分享他們的感受、他們私密的知覺世界。
 
	
		無論是對於諮詢師、教師還是對於團體管理者或領導者,都是有意義的。
		 
 
	
		接納當事人,把他的感受、態度和信念作為他真實而至關重要的一部分如實接納下來,才是在協助他變成一位個人。
		
		 
 
	
		從某種意義上來說,每個人自己都是一個海島;只有他首先樂意成為自己並得到容許成為他自己,他才能夠同其他的海島搭起橋樑。
 
	
		我越向我自己的真實以及他人的真實開放,我就會越發尊重複雜的生活過程,而越不可能有一種要去“安排一切”的衝動。
		
		 
 
	
		“如果我不去對他人做些什麼事情,如果我們不按照我們的目標塑造他人;如果我們不去交給他人我們認為他應該學會的東西,如果我們不去迫使他人像我們一樣地思考和感受,那麼生活還會剩下什麼呢?
 
	
		然而,我的體驗中有一個悖論式的層面:
	
		即在複雜的現實生活中,我越是單純地希望成為我自己,越是希望能夠理解和接納我自己以及他人的內在真實,也就越有可能激發較多的變化。
  
 
 
	
		如果我們每個人都願意做真實的自己,與這個願望的程度相等,他會發現不僅僅是他自己在變化;而且與他有關係的人也會發生變化。
	
		”
		
		 
 
	
		“只要某項活動感覺好像是值得去做,那麼它就是值得去做的。換句話說,我體會到,我對某種情境的總體上的機體感覺比我的理智更加值得信賴。”
 
	
		個人的經驗是權威的基礎,它總是能夠以一種新的、基本的方式得到檢驗。
 
	
		通過這種方式,它常見的錯誤或謬誤總是可以得到自我修正的機會。
 
	
		正是我尋求意義或者規律性的好奇心指引我提出每一項重要的理論表述;
	
		它引導我系統地概括了在心理治療中似乎具有普遍作用的原則;
	
		引導我對自己體驗到的各種秩序性和規律性做出了理論的構建;
	
		並將這些規律投放於尚未探索的新領域,以便進一步的檢驗。
		 
 
	
		接近真實永遠不會是一個有害的、危險的、令人不高興的事情。
 
	
		所以,儘管到現在我仍然會討厭調整我的思想,討厭不得不放棄自己陳舊的觀察方式和思考方式;
 
	
		但是在更深的層面上,我已經在一定程度上逐漸意識到,這種令人痛苦的改造過程就是我們常說的學習。
		
		
		 
 
	
		儘管經歷痛苦,但學習能讓我們以更為真實也更加令人滿意的方式看待生活。
 
	
		我們每個人最個人化的、獨一無二的東西如果得到分享或表達,就可能深入他人的內心世界。
 
	
		在做當事人治療的深層接觸中,我總是發現:
	
		即使那些麻煩很大的人,行為上已經非常反社會的人;
	
		情緒看起來極不正常的人,這個積極取向在他們身上也是真實存在的。
 
	
		如果我能敏銳地理解他們表達的體驗,能夠按照他們的本來面目接納他們的獨立人格;
	
		那麼我發現他們往往是朝向積極的、建設性的、自我實現的、成熟成長的、社會化的方向發展。
 
	
		個體越被充分的理解和接納,他就越容易摒棄那些他一直用來應付生活的假面具,就越容易朝著面向未來的方向改變。
		 
 
	
		在最理想的狀態下,生活是個流動變化的過程,其中沒有什麼是固定不變的。
  
 
 
	
		當生活非常豐富、非常有價值的時候,它就是一個流動的過程。
 
	
		體驗這個過程既令人感到陶醉,也讓人感到些許的害怕。
		
		 
 
	
		我感覺,如果我能夠讓經驗之流帶動我朝向未來,朝向我僅僅朦朧意識到的目標前行,我就會處於最佳的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