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我需要在鬧鐘第3次響起之後,迅速起身,因為這意味著我距離出門工作,只剩下不到一個小時的時間。
在起床的這一刻之前,我可能睡了3小時、5小時,幸運的話7小時。
真的,我希望還能夠再多睡一下,但是我有一班不能錯過的飛機,我有一個不能搞砸的會議,我要去見一個重要的人。
我有一百個不應該睡覺的理由。
我知道我是一個可恥的小偷,竟然偷走屬於自己的睡覺時間。
沒有人喜歡加班。實際上,法國也才剛通過立法,正式立法規定,50人以上的公司,下班以後的時間還有晚上,如果還傳信息、寄email是違法的行為。
可是卻有許多人因為工作、因為各式各樣的原因而犧牲睡眠,勵志的成功人士故事裡,也時常會有那種每天睡4個小時就起來不眠不休工作的人,工作一定要做完嗎?不睡覺、少睡覺真的是美德嗎?
我記得因為《忘了》這一本書的企劃,在進行一連串失智症家屬的訪談過程當中,很驚訝地發現,所有家裡有長照病人的照顧者,當被問到他們最大的願望是什麼的時候,10個人有10個毫不猶豫地說:
「我希望好好睡一覺。
」
不是希望病人能痊癒,不是家中經濟不要被拖垮,不是希望需要翻身的病人不要長褥瘡,而是希望自己能好好睡覺。
在24小時不眠不休長期照護病人的過程當中,家庭照顧者的睡眠時間被切割得非常零碎,長久下來,只要是醒著的時間也隨時處在疲倦的狀態,更有大約7成的人,因此發展出憂鬱的症狀。
我有一位最近出獄的朋友,當我問他在牢裡最痛苦的事情是什麼,他形容是門和地板之間有一塊空隙,所以他在容納八個人的狹窄牢房睡覺的時候,腳踝以下永遠處在懸空的狀態,因為這個緣故,他總是每半個小時就醒來一次,沒有辦法好好睡覺,成為他在獄中比失去自由更加殘酷的折磨。
但是到底要睡多久才算「睡飽」呢?
每個人需要的睡眠長度當然不同,而且我發現在不同的年紀,不同的季節,醒著的時候進行不同的活動,所需要的睡眠長度,也跟著起了奇妙的變化。
許多人因為自己「睡太多」、「愛睡覺」而有罪惡感,這或許跟從小上課打瞌睡被老師罰站有關係,逐漸在心裡埋下一個 「睡覺」=「不好」 、「做錯事」的印象。
許多的成功人士,也都強調自己如何犧牲睡眠,努力求取成功。但這些成功的故事,卻沒有提到這些跟自己預支時間、沒空睡覺的人,很多卻往往英年早逝,提早進入「長眠」。
我是個從小就厭惡勉強早起的人,以至於從小學到大學,我早上的第一堂課都時常遲到甚至曠課,早自習那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