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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伽師地論簡介

張貼者:Allan
閱讀人數:5390人 張貼日期:2015-11-30 07: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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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義
瑜伽意謂「一切乘境行果等所有諸法」,以其「一切並有方便善巧相應義故,亦即相應」,即是在禪定修行中,心境相應。所謂瑜伽行,就是修行種種禪定觀行,其中最常用者,為小乘部派所修之數息觀與不淨觀。

瑜伽師即是自作修行乃至講述傳授瑜伽諸法之師。總括來說,「一切法無不皆是瑜伽師地,以瑜伽師用一切法為依緣故」,也就是說一切法無不皆是瑜伽師用來修行、觀行乃至講述傳授的依止,修習種種觀行的佛教僧侶,被尊稱為瑜伽師或觀行師,這些瑜伽行者,即是瑜伽行唯識學派的前身。

作者
此論相傳為無著經由禪定,上升至兜率天親自從學於彌勒菩薩,從彌勒處得到此論並傳述後世[1]。

漢譯版本[編輯]

漢傳譯本中最完善完整的是玄奘法師於貞觀二十一年(公元647年)至二十二年(公元648年)間,在東都弘福寺翻譯者,共一百卷。相傳一百卷,由戒賢論師於中印度摩揭陀國那蘭陀(Nalanda)寺[2],為玄奘大師一共講授了三遍。玄奘大師跟他學習了三遍,講了三次。第一次是講了十五個月,第二次講了九個月,第三次就無相關記載時間。

在玄奘漢譯之前,另有部分譯本。

北涼曇無讖譯《菩薩地持經》十卷
劉宋求那跋摩譯《菩薩善戒經》九卷,以上兩譯均相當於奘師百卷譯本中《本地分·菩薩地》。
曇無讖另譯有《菩薩戒本》一卷,相當奘譯《本地分·菩薩地·戒品》。
陳朝真諦譯《十七地論》,共五卷,相當於瑜伽師地論的一至三卷,《本地分五識身相應地》和《意地》。




《決定藏論》相當於玄奘譯《攝抉擇分·五識身相應地意地》。
內容
本論的組織,共有五分,以本地分為中心所在,其餘四分是本地分的更詳細補充說明。

本地分,一卷至五十卷。略廣說明三乘根本十七地的意涵。內容可以歸納為境、行、果三相。
攝抉擇分,五十一卷至八十卷。抉擇本地分十七地中的深隱要義。
攝釋分,八十一卷至八十二卷。解說十七地中諸經的儀則。
攝異門分,八十三卷至八十四卷。解釋十七地經典中諸法名義差別。
攝事分,八十五卷至一百卷。解釋十七地三藏中眾要事義。




評價[編輯]
《瑜伽師地論》是為了平等利益有情,令三界有情「有種性或無種性」[3],即不論想成佛者或是不想佛只想修人天善福者,依照此論修行都可各獲己益,令具有「菩薩心性修行者」能遍於諸乘之文義行果,生起善巧便的智慧、斷除一切障礙、修學一切善法、證佛菩提,窮未來際,自利利他永無止盡[4],故本論是佛教修行者,欲修行邁向成佛之道所必須依循的根本大論,亦是唐朝玄奘大師西行取經求法之最大要因。

《瑜伽師地論》可以說是最殊勝、全面性、有次第的介紹佛學與佛法。它並非佛學概論,而是一部很詳細、很深入性開示佛法的論典,這部根本論含蓋三乘理事圓融的修行次第,如此才能圓滿佛道52位階的修證。範圍涵蓋「害怕生死轉迴、急於解脫出離三界」的聲聞小乘佛法、緣覺的中乘佛法,以及「不畏生死、行菩薩道上求下化」的菩薩所修的大乘佛法都在內;因為眾生對於修學佛法的發心根器不同,而有三乘菩提的差異,如此對於深習佛法,尤其是對於修行這件事,特別是在佛菩提道與解脫道這兩方面,更能夠符合佛所說的唯一佛乘析出三乘菩提的原理;符合佛所說的正知正見,能夠通達修行的這條道路。

後代注釋[編輯]
最勝子等諸菩薩造 玄奘大師譯《瑜伽師地論釋》
玄奘門人窺基著《瑜伽師地論略纂》十六卷。
玄奘門人新羅遁倫集撰《瑜伽論記》四十八卷。
近代歐陽竟無撰有《瑜伽師地論敘》。
近代韓清淨撰 《瑜伽論科句》和《瑜伽師地論披尋記》。
近代太虛大師撰《瑜伽真實義品講要》、《瑜伽師地論菩薩地真實義品親聞記》。
近代羅時憲撰《瑜伽師地論纂釋》四卷
近代美國法雲寺,玅境法師《瑜伽師地論.本地分》《瑜伽師地論。真實義品》
現代考證[編輯]
現代佛教研究者,多認為《瑜伽師地論》來自論師的集體創作,其中各品成立的年代不一。

參考條目
近代韓清淨居士注釋:《瑜伽師地論科句披尋記》簡稱披尋記
註解
《大唐西域記》卷五:「無著菩薩,夜升天宮,於慈氏菩薩所受《瑜伽師地論》、《莊嚴大乘經論》、《中邊分別論》等,晝為大眾講宣妙理。」
大唐大慈恩寺三藏法師傳卷第三
《成唯識論集解》卷3
《瑜伽師地論釋》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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