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太平紳士?
太平紳士,英文:Justice of Peace, 簡稱JP,也可叫做治安法官,是一種源於英國,由政府委任民間人士擔任維持社區安寧、防止非法刑罰及處理一些較簡單法律程序的職銜,多半是在適用英國法系的國家或是曾使用英國法系的地區。
目前英國的英格蘭,威爾士,澳大利亞,加拿大,紐西蘭,馬來西亞,新加坡等地皆有太平紳士制度,但各地區對太平紳士的定義和要求皆有分別。
澳洲的太平紳士是一個代表具有獨立客觀見證權的頭銜,屬於志願性工作,也有一定的名額限制。
通常是由社區中有良好記錄的公民擔任,有權見證與簽署法定聲明 Statutory Declaration,宣誓書,以及公正文件副本。
太平紳士只負責見證文件真偽,不負責其正確性,服務也是免費的。
在澳洲,各州對太平紳士的規範要求是不同的,因此,各州給予太平紳士的權力和任命條件都有所不同。
太平紳士可以做什麼?
雖然各州對太平紳士可以行駛的權力各有不同,但是以下權利是所有太平紳士,無論在何地註冊,都可以做的:
見證簽署宣誓書
口供或者證詞
見證簽署法定聲明 Statutory Declaration
見證簽字
見證文件執行
公證文件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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