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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教文物:明代道士度牒

張貼者:Allan
閱讀人數:2547人 張貼日期:2022-01-30 09: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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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教文物:明代道士度牒

馬橋鄉吳會村元仁濟道院廢址後園有墓。

1962年,在今閔行區馬橋鄉吳會村元仁濟道院廢址後園墓地,出土明禮部祠祭清吏司所頒長1.14米、寬1.17米棉筋紙板印纏枝蓮邊框的度牒,上有禮部尚書、侍郎及祠祭司郎中、員外、主事、都吏、會史等9人署押,可見明代宗教管理制度之一斑。

今藏上海博物館,展出於上海市歷史文物陳列室。

張永馨,上海縣人,明弘治五年(1492年),27歲出度仁濟道院。

 

度牒,又稱“祠部牒”,是朝廷發給合法出家者的證明書。

從《佛祖歷代通載》卷十二:“天寶五載煿元746年丙戌五月,制天下度僧尼並令祠部給牒。

”《編年通論》:“天寶五年五月制。

天下度僧尼,並令祠部給牒,今謂之祠部者,自是而始”。

可知,度牒,唐代開始正式發放,是官方給出家為僧道的身份憑證,為祠部所掌握,僧尼以此牒為身份憑證,可免徭役,後代因之。

 

又從《唐書食貨志》:“安祿山反,楊國忠遣禦史崔忠至太原納錢,度僧尼道士,旬日,得百萬緡,明年禦史鄭叔清與宰相裴冕又儀度僧道收貲”等文獻記載可知,度牒從正式發放以來,便可以買賣,唐宋時盛行,被封建皇朝當作一筆收入,到清乾隆時廢止。

度牒由於為紙質,難以保存,保留至今的極為罕見,上海明代道士張永馨墓內,發現一張保存比較完好的明正德二年1507道士度牒,出土時放在死者胸前,是研究明代社會制度及官方文憑的重要實物資料。

 

此度牒為整張皮紙,木刻印刷。

皮紙縱117釐米,橫120釐米,紙質柔韌,白色微泛黃。





木刻部分縱69釐米,橫78釐米,先以闊3.5釐米的纏枝圖案構成邊框,框內內容為:

右部先印刷“禮部為度牒事檢會到/大明律僧道不給度牒私自簪剃者杖八十若有家長/家長當罪寺觀住持及受業師私度者與同罪並還/俗除欽遵外今填欽字八百四十五號度牒給付道士張永馨/收執憑照須至出給者”。

 

接著墨書小字“壹名張永馨年二十七歲系直隸松江府上海縣十六保遜字紆民籍張佩次弟弘治五年四月/憑兄舍送本保仁濟道院出家投禮道士顧瑾為師授正一教見在本院入籍”。

中部印刷“右給付道士張永馨收執准此”。

左半部印刷“正德貳年柒月日/禮部尚書李/左侍郎張/右侍郎白/祠祭清吏司署郎中宋/署員外郎王/主事金逵/彭夔/都吏王環/令史王廷玉”。

 

其中“正德貳年七月”中的“柒”字墨書。

左下角的反面有墨書小字“八百四十五號張弘安填”等字樣。

在中間的騎縫號碼處蓋有朱色禮部之印騎縫章,在“正德貳年柒月”上加蓋朱色禮部印章一方。

度牒的全文內容反映出以下問題。

 

這是一張明正德二年禮部祠祭清吏司發給出家道士張永馨的度牒,前引大明律法,後墨書填寫受牒道士的簡歷,最後由主管部門簽署畫押,由此推測,明代朝廷頒發給出家道士的度牒大體採用此種形式;從度牒記載張永馨於弘治五年在本院入籍,正德二年二十七歲時發給此張度牒,說明張永馨十二歲時就出家,經過十五年修煉,才拿到官方發給的正式出家憑證,從中可窺見當時的度牒發放制度是比較嚴格的;度牒中的“仁濟道院”,在上海縣吳會鎮,元至元年間(1264——1294)裡人王氏建,至正初年(1341)韓日新重修,明代繼續沿用;度牒中的“顧瑾”為張永馨的師傅,巧合的是張永馨正好同師傅並排葬在一起。

 

據張永馨墓西邊的一墓中出土的買地券記載,墓主為道士顧守清,生前任仁濟道院院主,是張永馨的師傅,反映出明代道士師徒葬在一起;度牒中的“授正一教”,說明張永馨所在的仁濟道院信奉和傳授的是道教中的正一道。

元代中葉以後,道教諸派歸於正一、全真兩大派,從明初洪武七年1374,朱元璋敕命道士宋宗真等編成《大明玄教立成齋醮儀》一卷,制定統一的儀軌。

朱元璋在禦制序文中評價釋道二大派說:“禪與全真務以修身養性獨為自己而己,教與正一專以超脫,特為孝子慈親之設,益人倫,厚風俗,其功大矣哉”,並命正一天師掌天下道教事,正一天師成為全國道教的統領和代表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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